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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4-03-29点击次数: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过去一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使命任务,主动适应发展大势和时代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三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五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六是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良好开局。



一、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常委会认真履行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中,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常委会坚持依宪立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落实宪法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规定,培育和增进全体人民对中华民族大家庭和伟大祖国的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次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这是落实国家机构组织法定原则、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加强宪法监督工作。宪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一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纠正。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是人大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抓手。常委会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进行审查研究,推动制定机关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1753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2878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60多件。为保证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效实施,推动有关方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探索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工作。推动地方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常委会坚持宪法实施、宣传、教育一体推进,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宪法保障”座谈会,坚定宪法自信,培育宪法文化,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模范遵守宪法、带头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行使宪法赋予的任免权。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共55人次,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工作人员251人次。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